规范生产、检验和销售 《透明质酸钠饮品》团体标准开始征求意见

发布于 2022-04-25 11:44:54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燕明)近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透明质酸钠饮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行业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5月2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标准明确规定在饮品中,透明质酸钠含量最大值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三新食品》公告中的要求制定,最低值以保证消费者相对明显的饮用口感,建议透明质酸钠含量为 0.1—0.2 g/kg(包装规格 50 mL-500 mL)。同时,透明质酸钠饮品相关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等参考国家安全标准制定。《透明质酸饮品》团体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此类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透明质酸钠是广泛分布于人体和动物组织中的一种链状高分子酸性粘多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主任陈坚教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透明质酸钠作为一类人体自有的生理活性物质,广泛分布于人体细胞基质和润滑液中,主要包括关节滑液、皮肤、眼玻璃体、软骨、脐带以及血浆中,人体中的含量约为20g。

医学研究发现,人体内透明质酸含量随年龄增加而降低,年龄越大,体内透明质酸含量越低。60岁与20岁时相比,透明质酸含量下降75%。

透明质酸能吸附约自身1000倍的水分,具有高度粘弹性、可埋性、超强持水性、渗透性和良好的生物兼容性,被广泛应用于化妆品、医学、食品等领域。目前,透明质酸钠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以及动物组织提取获得。

医学研究表明,口服高分子量透明质酸钠经过胃肠化学消化以及部分酶解后,部分透明质酸钠被人体吸收,有助于维持人体透明质酸含量。同时,每日口服补充120—200mg的透明质酸钠,可以发挥维持胃肠道健康、缓解骨关节炎、保护眼睛、改善皮肤等功效。这也说明通过膳食摄入透明质酸钠可以被部分吸收和利用。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有关专家介绍,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透明质酸钠相继在日本、韩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等国家和地区,被允许添加在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中。迄今,全球共有2000多款透明质酸钠食品上市,仅日本就有160余款。

2008年,我国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资源食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证明了食用透明质酸钠的安全性。2021年1月,国家卫健委批准透明质酸钠可以作为新食品原料应用于普通食品中,使用范围为乳及乳制品、饮料类、酒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冷冻饮品。

值得注意的是,透明质酸钠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研究还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并标注推荐食用量≤200毫克/天。

陈坚认为,人体不同组织中透明质酸的分子量不同,其生物学功能也有所不同。不同分子量的透明质酸钠补充与营养健康作用之间存在量效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系统评价。

透明质酸钠类似于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具有内源性和外源性。我国相关科研机构应系统研究人体透明质酸钠营养状况相关生物学指标,建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膳食参考摄入量,包括不同分子量透明质酸钠的膳食平均需要量、膳食适宜摄入量和可耐受最高摄入量,应用于膳食营养健康的指导。

陈坚强调,我国亟待制定透明质酸钠食品使用限量及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明确不同透明质酸钠原料的主成分含量以及分子量,规范不同食品的安全性指标,以满足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需求,以及不同类型食品加工需求。

消费者购买透明质酸钠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市场,注意阅读产品包装标签中标注的不适宜人群和推荐使用量,并按照要求适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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