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发布于 2022-04-24 09:10:26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定于2022年4月至10月在厦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4月19日,该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此征集线索范围重点聚焦教育、旅游、保险、自然资源、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以下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适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同时提醒举报人,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以下举报途径举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举报电话为:12345、12315;举报材料接收电子邮箱:xmsjfld@163.com;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场监管大楼1110室,邮政编码: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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