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监管仓首批货物出仓

发布于 2022-04-19 17:15:56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4月18日,3辆携带《济南市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满载着压缩主机、全脂乳粉、脱模剂、气动元件等66吨进口货物的货车缓缓驶出山东省济南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这是自4月7日起,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设并启用济南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以来的首批出仓货物。

据了解,首次出仓的货物涉及济南市3家企业,这些企业的货物进入专仓后,进行了消杀和核酸检测,在专仓静置10天,按照检验程序出具了《济南市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截至4月18日,先后有37家企业的货物进入监管仓,对压缩主机、全脂乳粉、脱模剂、气动元件、染色机织斜纹布、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等数十类近千吨进口货物进行依规处置。目前,尚在静置期内货物860余吨。

专班负责人、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初剑锋表示,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货物储存条件各式各样,单靠一两个专仓很难满足好企业经营需求。为方便企业,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发展两不误,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济南市目前已经明确企业集中监管仓建设六项流程。一是有意向建设企业监管仓的,由企业向所在区县专班提出申请,区县同意后,由区县专班指导企业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监管措施,报市专班。二是市专班研究确定拟同意建设的,出具同意建设意见。三是由企业所在区县政府向市政府提交报告,附建设方案、监管措施和市专班意见,由市政府批复。四是企业集中监管仓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设立标准、业务规范流程和作业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五是企业对货物存储有特殊要求的,在满足第4条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企业需求配套建设。六是企业集中监管仓建设完工后,由区县专班负责,组织工信、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开仓运行条件的,方可开仓运行。

据了解,4月7日以来,济南市有2家企业向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提出了建立企业专仓的申请,目前正在组织论证。对有意向建立企业专仓的企业,防控专班将积极为企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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